将童工事件公告出来是炒作?
2008-05-02 11:24:44.0
      最近看到新闻,关于童工事件,上头的说法是防止炒作!

  4月28日,《南方都市报》刊登了四川凉山童工被拐骗到东莞打工的报道,引起中央和省领导同志高度重视。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李长春分别作了重要批示,要求严肃查处,防止炒作。 (这是网上的新闻!)

       我是不知道上头对炒作是怎么理解的,反正我的理解是一个贬义的用词,这么说法防的是什么人?将该事告诉不知道的人的行为就应该归于这个类了吧?那么这个是到底该不该告诉不明真相的人呢?告诉了就是炒作?那么新闻监督从和监督?按照上头写好的稿子发表,这就叫和谐,就叫监督?用其他手段将这个事告诉不知道的人,这就是炒作?

       实事求是

       不知道现在的人是否还知道这个?

      老子曰:“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处众人之所恶,故几于道。居善地,心善渊,与善仁,言善信,政善治,事善能,动善时。夫唯不争,故无尤。”

       也许这些东西已经造文革时期被当作四旧被废除了吧?

       或者是我对和谐社会实在无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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