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塑城管形象不能仅靠承诺
2008-04-29 09:08:59.0
 

  昨日,中国各地近300位城市管理执法局长向社会发出“文明执法”承诺,希望以实际行动重塑公众心中城管执法人员形象。(4月27日《新京报》)

  全国各地近300位城市管理执法局长怎么想起联合向社会发出“文明执法”承诺,“希望以实际行动重塑公众心中城管执法人员形象”呢?原来,全国城管执法局长联席会第二届年会暨第三届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经验交流研讨会25日在山东聊城举行。同时,最近发生在南京的一起城管执法人员与居民严重冲突、并导致居民被打伤的事件,也迫使这些城管局长们不能不做出“反应”和“表示”。  

  应该承认,这些城管局长们联合向社会发出“文明执法”承诺,出发点是好的,姿态也是可以肯定的。毕竟,这体现了他们的一种决心和努力方向。但我以为,要想真正重塑城管形象,光靠一纸承诺,或者说光靠这些局长们的承诺,恐怕远远不够,人们对城管的印象未必会随之改变多少。  

  其实文明执法是无需承诺的。城管粗暴执法早已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人们对城管心存积怨也是由来已久,特别是屡屡发生的城管执法人员打死打伤市民事件,更令公众心灰意冷,群愤激昂。城管本来就应该文明执法、依法执法,何况整体形象发生了这么大的变化,早该拿出实实在在的改进措施和长效机制了,还需要现在兴师动众地联席发出“承诺”?而且全国各地城管也没少拿出相关措施呀,不过都没落到实处或没取得实际效果而已。比如说南京,去年6月份曾请邀请30多位网友体验城管执法,将其作为“阳光执法”的一个方面,一度受到好评,可没到一年时间,便于日前发生了一起城管执法人员将市民打得大便失禁这样的事,并再次引发舆论界对“城管问题”的热议,谁能说这是偶然还是必然?再者说,作为城管局长,表个态、许个承诺当然简单,可下面具体执法人员会随着局长的承诺而承诺吗?局长承诺了,回去后可能会以一定方式向下灌输,以示落实和重视,可下面承诺了,将以什么的方式来体现呢?又能收到什么样的效果、特别是好效果呢?

  城管执法不断发生问题,原因是多方面的,包括在城管内部,也不能说责任都在局长等领导人身上。有些城管打死打伤市民事件的发生,局长等领导感到震惊,当事人可能也会后悔,都意识到本不该发生或可以不发生,可公众却习以为常,见怪不怪。这是为什么?就是城管内部从上到下很少意识到粗暴执法现象的存在及其严重性和危害性,特别是具体执法人员,不出事,怎么做都认为是应该的、合法的、别人能忍受的,长此以往,能保证不出事吗?而作为市民,往往看得一清二楚,明知对方执法有问题,却不敢说、没法说,有大胆说出来的,便招致执法人员群起而攻之,甚至酿成被打死打伤的悲剧。仍拿日前发生在南京的这起城管打伤市民事件来说,当时就是市民看不惯城管人员的不文明执法,便“斗胆”上前仗义直言了几句,没想到城管人员们走了后还觉得“窝气”,又回头将市民打伤,你说他们心中还有文明执法意识和法制观念吗?像这样一点忍辱负重、以和为贵、顾全大局精神都没有的执法群体,能指望通过“承诺”来改变执法方式和执法形象吗?我看够呛!

  早已有人为城管粗暴执法“会诊”出了若干问题,诸如执法人员素质较低、内部监管不力、以罚款为主要目的、出了问题总要推卸责任(常见的是说肇事者为临时聘用人员)等等。要想重塑城管形象,或许应该针对这些“症结”,综合采取措施,多管齐下,全面整改和推进。不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或制定措施,光靠“承诺”之类的“口头宣言”、“表面文章”,是难以奏效的,相反,还有可能成为人们新的诟病之处。但不管怎么说,希望各地城管部门能以这次公开承诺为契机,切实加以整改,努力塑造好城管形象,从而更好地为社会服务、为民众服务,也相信城管部门能够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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